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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市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小记 新华网广州12月1日电(洪广凭 陈绵钦) 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进入“食”这道关卡,能否安全、符合卫生标准,事关生命大事,汕尾市工商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,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,严厉查处各种伪劣食品,取得了明显成绩。据统计,今年利用节日期间共检查市场120个/次,检查经营糖、酒、烟、食用油等经营门店、商铺、企业2500多间/次,检查餐馆、酒店、大排档等600多间/次,查获伪造生产日期饼干130箱,发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20多份,责令停止经营30多户。 据《汕尾日报》报道,食品安全,重如泰山。作为执法部门来说深谙肩上的责任重大,对工作从不敢松懈,特别是节日食品的检查项目更加严细。譬如,今年的元旦、春节,各单位都已放假,而执法人员还是坚守岗位,对各类市场和商户进行检查和巡查,出动检查人员1100多人次,检查车辆达270多车次,共抽查食品96批次,查处不合格食品12批次,立案查处12宗,使节日里的市场、商品和群众身体健康得到安全监管、保障。
除了“大节”的重点监管,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还延伸到乡镇、农村市场,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“利剑”直插到底。至2006年10月止,全市已实施了市场准入的市场共18个,其中集贸市场13个,这项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体系的建立,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。
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,食品市场这块蛋糕越来越大,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任务也越来越重,从以前的禽流感、假奶粉、假酒、毒狗肉、毒豆芽、毒咸鱼,已发展到现在的苏丹红、猪链球菌病等等,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。汕尾市各级执法部门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,也加强了对重点区域、重点市场、重点商品和重点品种的巡查制度。今年5月,汕尾市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各类儿童食品销售网点,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销售店铺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销售商店为对象的“清查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专项行动”。有效地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,进入学校。6月份,执法人员在海丰现场查获了标有“金龙鱼”商标鱼图形和“金泷油”字样的罐装调和油达310件和装潢标识一批。此外,执法部门还结合汕尾市地处沿海,群众有喜食河豚鱼和河豚干的饮食习惯,在每年的七八月份,多次开展专项清查和检查,从源头上控制河豚鱼(干)上市销售。今年城区、陆丰两地执法人员收缴新鲜河豚鱼约20多公斤,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 |